當然,在打戰文之前必須先聲明。
我不討厭貓大,系上有老師就是貓大中文來的,是位有俠者風範的好人。(笑)
───────以下為個人觀感的分隔線───────
消息網路上都有,我不會用引用文章,不過在搜尋引擎打上「九把刀 道南 恐懼炸彈」就會看到我所看到的東西了。
剛開始看到這個消息時,我真的是氣到炸了。
雖然我之前就不知怎地老是跟中文系學生八字不合,而且還經實驗證實的跟K師中文、F大中文、貓大中文與本校中文系女生相處到要以文開戰的地步。真的,不是動手動腳,而是用文章拼高下又互看不順眼的那種。不過這次,我的把那位抄襲者的程度看得很輕了。
對文字創作者來說,自己寫出來的作品就好像自己的孩子一樣。
除非,那是偷抱來的孩子。
即使不像圖像有畫風可以鑑定,也不可能會把摘要筆記跟自己的作品搞混。而且,台灣法律再怎麼不濟,為了趕上流行也會把著作權法設的好好的。
當初永邦抄一首「鳥之詩」就被鄉民電到現在,我覺得發一篇道歉文了事還真是太輕鬆了。
是,我不否認G大的行為的確是在動私刑。不過,我對於這個國家的法律從我小時後被打不用錢卻沒辦法用來自救時就沒信心了。
某種程度上來說,我相信私刑比官僚法律還好用。這個,是連在唸法律系狐狸都同意的事。而且今天抄襲者不是目不識丁,而是光是做個報告後面沒附上參考書目就算抄襲的高等學歷學生。
我想,「抄襲」應該還沒從學術研究大忌中退役吧?(冷笑)
後來出來護航的貓大中文學生,心態也是可議到令人搖頭。為反對而反對,真的只能說假道學。(茶)
雖然言小和同人被純文學與學術界看輕,但至少大家都還知道抄襲絕對不是可以用「雷同」來矇混過去。所以說事物的好壞,跟學歷沒有絕對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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