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 星期二

あやそうし.創作譚之我和╳╳哪個好?

2008年3月11日 星期二

    【第三人稱版】 

  整個房間被飛濺的鮮血染紅。幾抹沒有血跡的白色空隙,更顯出整個空間是怎麼樣的怵目驚心。

  她手裡拿著小刀,小心翼翼地剝下他屍身上的皮膚。

  一滴又一滴晶瑩淚水,自她哭得紅腫的眼中落下。

    【第一人稱版】

  我拿著刀,小心的剝下他的皮膚。

  他死了,明明說會一直陪我的。

  「無論如何,我都會陪著妳的。」他的誓言還在耳邊,為什麼不守承諾呢?

  視線一陣模糊。直到眼淚滴到他的身上,我才發現我哭了。

  只是,這次他不會笑著安慰我了……

 

  請先讓我抱怨一下。原本我已經打好了示範文,可是卻在完工再重看一遍時發現實在是太……

  媽媽呀!我平常都超正直的說。為什麼跟劍拿了他棄養的人物來寫示範文時,就變成了H文了啊啊啊啊啊啊啊……(以下無限循環)

  果然尊重原案派的寫法會讓我寫出平常絕對不寫的劇情出來。

 

 

  這回要討論的,是第一人稱跟第三人稱哪個好。

 

  或許是世代差異還有閱讀書籍的不同,現在有很多創作者偏好(還是該說只會寫)以「我」為視角的第一人稱小說。

  並不是說第一人稱不好,只是會受到人物視野限制。以至於有些習慣第一人稱式思考故事的創作者,要寫第三人稱故事時往往會寫出劇本式小說。

 

  當然,我也不是說以「╳╳(以第三者身份去敘述角色)的第三人稱就完美無缺。

  有些第三人稱的創作者會太怪在意景與人的刻劃,雖然寫出良景美人,但是內心的心境變化就忽略了。

  如果第三人稱想表現人物寫心理變化時,就必須從人物的言談、氣氛的轉變或小動作來表現。

  基本上,我是偏好第三人稱混第一人稱。因為能夠寫景,而且又能表現角色特色。

  不知道什麼是第三人稱混第一人稱,想一下漫畫就知道了;既能看到人物和景,又能描寫角色的內心話。唯一困難的地方,就是要練習如何景人心都能描述出來。

  依我過去的經驗來看,寫得好的話會讓讀者腦內播放動畫。至於寫不好的話……(默)

-------以下是網誌專用的分隔線-------

 

  花了很多時間寫出來的文不能用,讓我有點生氣;換掉的示範文貼在別的地方,想看的人可以問我。

  還有,狐狸是個大色狼!(語意不明)

0 意見:

張貼留言

技術提供:Blogger.
 
洛雅彌.愛斯蘭的工作室. Design by Po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