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去寄C社活動需要的回郵信封,好死不死又是那個比較討厭的郵局小姐在櫃台。
因為時間緊迫,我只好硬著頭皮去。老樣子,一聽到我說印刷品掛號,胎又開始質疑內容物。不想多解釋什麼,我就跟她說是文件。
等拿到收據時,我髒話差點脫口而出。
──────以下有粗口的分隔線──────
暗陰陽咧!明明就跟她說是印刷品掛號了,結果她居然給我用信件掛號。
回來查郵局網站,我說是印刷品掛號並沒有錯啊!白白被吃了五元郵資。凸==凸
之前一直在等的《夜市》試讀本,莫名其妙地被送去所辦信箱。信封的地址明明是寄到宿舍的啊!(翻桌)
去拿時同學還問東問西的,一整個覺得煩。人家試讀本本來就不能外流,還一直要跟我凹去看。
靠!我是跟妳很熟嗎?
最後被煩到不行,對方看到封面印的「未校訂稿」字樣,就自以為是的下定論認為那是我的工作項目。不過也因為這個誤會,她才不再糾纏我說要看書。
雖然不喜歡騙人,但我也不想了澄清誤會再被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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