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仙坐在草坪上,葫蘆的繩子纏在手腕。微微抬肘,一線酒液從葫蘆口直接流進他嘴裡。
有六條尾巴的他,卻少了一般狐仙的媚氣。
「你還真懶呢!連拿個葫蘆都不肯。」貓妖坐在櫻花樹枝椏上,優哉游哉的拿著酒碟淺飲著。
她的和服整整齊齊地穿在身上,明明只露出一截小腿,卻比敞開襟口還要誘人。三條尾巴從下擺溜出,調皮地逗著狐仙。
從她有些稚氣又有些魅惑人心的動作,根本看不出她剛剛才殺了一票妖怪。
上面這篇是這幾天在我腦袋裡鬧很兇的故事,先寫個名場面當例子。後面是還有一個名場面,不過涉及分級跟時間問題,就先讓我擱下吧!
我常常有事沒事都在想小說,但是想到又沒有時間寫怎麼辦?
要是好不容易碰到的靈感溜掉了,大家應該都會覺得想哭吧?
我的靈感有時是一個人物,有時是一個景象。
通常遇到這種狀況,如果是有人物靈感就寫人物設定;如果是剛好想到一個景象,那就把最有感覺的部分寫成一段自己以後看了還會記得當初想到什麼的名場面。
以前我是用靈感記事本列出男女主角的資料,可是隨著年紀增長,現在要我回去看靈感本裡的點子,我有些只能想起男女主角的部分故事;至於他們遇到什麼事件,我有些都忘了。(哭)
而且寫名場面還有另一個好處,就是真的想更新網誌又不想講廢話時,可以拿來充數;要是運氣好一點,有人說想看後續時……
嘿嘿嘿,這樣就有想寫多一點的動力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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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看我之前日記的話,大概就知道這兩個人的原形是誰了。
我真是個糟糕的傢伙呢!要是在小說裡可以跟很多人談戀愛,但是現實似乎行不通呢!(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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