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訴你這個世界上是有天理的女生從袖子裡抽出一塊令牌上面刻著紫藍公主四個字那個員外看到令牌嚇了一跳妳不是點蒼派掌門人的女兒嗎為什麼會有公主令牌哼哼你只知道我爹是掌門人可是江湖上很少有人知道我娘其實是皇上的女兒所以我不只是女俠我還是公主你好大的膽子竟敢綁架公主
……
原諒我只能打到這裡,因為我自己也笑倒在螢幕前了。
上面那一段堪稱錯誤示範的故事作者就是我,不過是以前的我。當然那時也還沒有電腦這種東西,我的手稿也佚失的差不多了。現在只有憑記憶去打當出的內容,不過容我把她改成全國字狀態。
因為當時我會的只有注音,但很奇妙地由於電視看很多而學會一些其實以我那個年齡應該不會用的詞。可是說實在的,我那時雖然用詞能從電視劇學來,但是實際動筆的狀況非常的糟。像是上面那個不分章不分段不分節沒標點連劇本都不算的故事,就是一個血淋淋的實例。
即便如此,那時剛擺脫掉制式創作(也就是作文)束縛的我,還是以無比的熱情寫出一張又一張滿滿都是字的小說。
大部分的人開始寫故事時,其實都是除了故事本身之外什麼都不會。可是就是有了對於「說故事」這件事產生執著,才會開始有耐心繼續去說,甚至開始學習怎麼寫得好。
所以之前偶爾在網路上跟人聊到創作的事情時,我都會鼓勵(或者該說慫恿?)人家放膽去寫,不要在意別人說對話不對。
每個創作者的第一個讀者絕對是自己,所以對得起自己這個天字第一號讀者才是最重要的。至於文體是否華美或者符合某些格式,如果是在自己的地盤內可以不必那麼在意,說好故事比較重要。
-------下面還有一篇的分隔線-------
那位穿著純白洋裝的女子端端正正地坐著,不施脂粉的臉龐看起來有種恬靜平淡的美。
在她身旁是一個大到非常突兀的皮箱,讓人懷疑她是怎麼將它提進來的。
「請問妳是張穎如嗎?」問話的是一位高挑的外國人,金絲般的頭髮規規矩矩地束在腦後,無框眼鏡下的湛藍眼眸散發出既溫和又恐怖的氣息。
「我就是張穎如。」將看到一半的書闔上,穎如笑得很溫柔:「想必你就是hydra先生吧?請坐。」
hydra依言坐到她對面,從白色風衣口袋裡拿出一張卡片:「照這張邀請函的計畫,我們似乎應該要坐下來好好談關於《蟬堡》的事情。妳意下如何?」
先聲明一點,上面那段小說是我以九把刀先生的小說人物進行衍生創作的(預定要寫但一直沒寫多少的)同人小說《九把刀大戰α》其中一些片段。張穎如是出自《樓下的房客》,hydra則是出沒於《都市恐怖病》系列,上述書籍均為蓋亞出版社的出版品。
好啦,該說的聲明說了,接下來該回歸到正題了。
我早期寫的小說其實有一半要歸類到同人作品,除了我把人物的名字換過和重新用自己的方法去把事件再寫一次之外,不管是人物的塑造還是某些事件的流程幾乎都和原作極為相似;還好那些小說我都是自己寫開心的,沒有想過要拿去投稿什麼的,不然瓊瑤女士、高永先生、摩里斯.盧布朗先生就可以排隊來告我抄襲了。(毆)
不過話說回來,當時的我是因為不知道世界上有「同人誌」的存在,所以只能把小說分成兩類。
一種是可以拿給別人看,全部都是自己想的小說;另外一種是不可以拿給別人看,只是我單純不滿意原作劇情而改寫的小說。
說到這個,我必須要說我有個凶狠的好姊姊。最初當我還沒把小說分類時,她是除了我自己以外的唯一讀者。博覽群書的她一眼就看出我的某些小說是改寫自別人的作品,而且會很直接的說:「這根本就是《星座刑事》裡面的霍夫林嘛!妳這樣不叫寫小說,只是在改編別人的東西而已。」
我不諱言,姊姊這樣直來直往的發言讓我很受挫,畢竟創作者都是需要鼓勵的。可是也因為這樣,抱持著「大姊是對的!」心態的我,開始思索什麼才是「我自己的故事」;然後我開始更加勤奮地看雜書,想要找出一種從來沒人寫過的故事。
後來我很失望的發現,世界上的人太多了。當每個古人寫出一個故事時,活在現代的我就少了一個可以說的故事。
自此有一段時間,我除了看書就是傷心的寫著當時還不知道那叫同人創作的改編故事。還好那時的我還一手言情、一手推理的看著雜書,看久了之後發現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即使是平凡美女和有錢少爺的故事,同一個作者能把它寫成各種不同風格劇情的故事;同樣的密室殺人,不同作家也有不同殺法。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但是對一個國民義務教育讀沒幾年的小孩來說是很難自行理解的。藉由大量閱讀,我才發現原來創作之所以能讓那麼多人同時進行不是因為那些作者生的早,而是因為不同人說同一個題材的故事絕對不會一樣。
世界上唯一會由兩個不同的人寫,但故事會幾乎一模一樣的狀況叫做「抄襲」。
我要再次感謝姊姊用那麼兇暴的方法把我踢回正確的創作氛圍裡。雖然我覺得受傷了,但也培養出相對的創作傲氣。
我有一本靈感筆記,裡面有許多我靈光一閃想到的點子。我把它們記下來的用意是哪天我寫不出小說時,再回去找點子出來寫;可是面有一些已經被我另外做標記,因為我看過別人的實體書有類似的設定了。
我不想再被人說我的小說像誰,所以寧可不寫;直到我認為自己有足夠的能力,寫出跟先前寫過同樣題材的人不同風格的故事,那些點子才會重見天日。
只是被人說老梗的可能性很高就是了……
後來接觸到同人世界之後,我才知道:「原來我以前寫的改編故事其實算是同人創作的一種。」對於可以表達對自己喜歡的ACGN人物的熱愛,同時由能以最簡單的詞彙說明:「我不是原作,只是一個想用創作表達對該作品的愛的迷。」這件事的同人世界,我可以說是痴心不悔的一頭栽進去裡面。
或許我的定義有些爭議,但以我的認知來說,同人是衍生創作。我寫同人小說,小說的內容是我自己依照原作脈絡推演而來。
感覺就好像跟人租它設計的衣服來拍照一樣。拍出來的照片是我的,但衣服還是原本物主的;抄襲則是把別人設計的衣服拿走,然後說是自己的。
-------以下是網誌專用分隔線-------
現在已經清晨五點了,原本只是想說電腦要掃毒就順便打一下文章。沒想到越打越起勁,一轉眼就是一個晚上。
聽說今天下午要跟放假的狐狸見面的說……不
過既然都打了,我還是先貼上好了,免得等一下我的電腦又開始陷入開機循環或打不開驚魂我就真的會砸電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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